肿瘤的中医治疗·目录

第四章第二节 肝癌瘀毒的中医治疗

  在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的过程中,还应充分考虑季节、地区、人的体质、年龄等的不同而采用相应的治疗方法,即所谓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制宜。由于季节不同,地理环境的不同,治疗方法也各异。同为肝癌,沿海地区和内陆及华北地区的表现不同,故治疗有异。在同一地区,由于季节不同,用药也会有异,如秋冬寒凉,阳气内藏,故慎用苦寒之品;夏季湿热病症常见,故清利湿热之品多用,慎用辛热之物。由于人的性别、年龄、体质的不同,治疗用药也应时时注意,老年人气血不足,脏腑亏损,故治疗应注重调理脏腑功能。体质有寒、有热、有湿、有虚、有瘀之不同倾向,治疗时也应充分注意,才能药物中的,效果更好。

  2.标本缓急,注重治本

  标与本,是病变过程中各种矛盾双方的主次关系,就人体抗癌能力与致癌因素来说,前者是本,后者是标。就致癌因素与症状来说,致癌因素是本,症状是标。在肝癌的发病过程中,脏腑功能失调,正气亏虚是根本原因,因此,扶正提高人体的抗病能力是治本。而致癌因素作用于人体脏腑组织器官,从而破坏了人体的阴阳平衡,进而表现出了一系列的症状,只有致癌因素的消除,症状才会终消失。在原发和转移的关系上,原发是本,转移肿瘤是标。原发病灶的消退,继发病灶也会相继消退。在于并发症的关系上,肝癌是本,并发症是标,在治疗过程中,消除内外致癌因素,扶正、控制和消除肿瘤病变是治本,各种并发症进行治疗是属治标。标症不除,会加重机体的负担,导致病情的发展。病本不去,疾病难以痊愈。治标是权宜之计,治本才是根本之图。即“急则治标,缓则治本”。在肝癌发展的初期或术后、放化疗后的间歇期,症状不重或很少,此时应着重治本,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,抑制肝癌的发展,防止复发和转移。在标本兼有时,应注重标本同治,以期很快控制病情的进展。

  3.扶正祛邪,权衡轻重

  肝癌在发生发展的过程中,无不表现出正与邪的关系,扶正即是补法,以补气血阴阳之不足和脏腑的虚损,来调动机体内在的抗癌能力。祛邪即所谓攻法,以抑制和杀灭癌细胞来消除癌肿。在扶正与祛邪法则的具体运用时,要认真细致地观察和分析正邪双方力量对比情况,并根据肿瘤大小、病程、病期、体质强弱决定以祛邪为主,或以扶正为主,或攻补兼施。

温馨提醒:本书只供专业人士研究使用,不作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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